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山东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的构成及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经山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
本指南规定了山东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的构成及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经山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增补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从而有利于项目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并提高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及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其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