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
2.5.3.1 敏感目标
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在进行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计算之前,需要先添加敏感目标。

2.5.3.2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根据基本信息中录入的项目概况信息及项目敏感目标信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相关要求,自动计算污染影响型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除可自动生成外,还可以通过工具栏污染型评价范围工具自己绘制。

2.5.3.3 监测因子
在复选框中勾选监测因子。在是否需要预测一列点击选择下拉菜单中的“是”或“否”,设置预测因子(注:此处设置的预测因子为大气沉降影响预测因子)。点击选中污染物所在的行,查看污染物基本信息及相关标准。
风险管控标准是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给出。

2.5.3.4 监测点
可以输入污染影响型项目的现状监测点信息、监测数据等,用于污染影响型项目现状评价及预测等。添加监测点的方式有两种,参照2.5.2.2。
2.5.3.5 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点中录入的信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相关要求,自动进行现状分析。
2.5.3.6 大气沉降
根据监测点中录入的信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E中推荐的方法一,计算土壤中某种污染物的预测值,进行预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