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15618—201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为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监督保护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以土壤为基质种植的温室蔬菜产地温室内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
质量的各个控制项目及其浓度 (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
为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中的术语,制定本标准。 标准规定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的名词术语与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各个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产地,不适用于温室蔬菜生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