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 192-201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本标准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本标准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严守生态 … Read more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规范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现批准《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 Read more
人类社会与其赖以发展的生态环境构成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针对经济子系统,国际上 以“国内生产总值”(G … Read more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和规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 Read more
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