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各适用地带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分别为:特殊住宅区 65,65 ;居民、文教区 70,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72 ;交通干线通路两侧 75,72 ;铁路干线两侧 80,80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各适用地带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分别为:特殊住宅区 65,65 ;居民、文教区 70,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72 ;交通干线通路两侧 75,72 ;铁路干线两侧 80,80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是对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GB/T 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本文针对点声源、线声源、面声源、室内声源、公路声源、铁路声源源强参数、环境参数、地面效应、接收点应用,噪声对象样式设置、结果导出、等值线设置等操作,进行详细阐述。
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
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总部坐落于杭州余杭,是一家以数智化驱动的综合环境服务商。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的噪声标准值。 采用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作为评价量用Lwecpn示,单位dB。 各适用区域的标准值为: 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 ≤70; 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75 ; 标准同时配有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