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各适用地带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分别为:特殊住宅区 65,65 ;居民、文教区 70,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72 ;交通干线通路两侧 75,72 ;铁路干线两侧 80,80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各适用地带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分别为:特殊住宅区 65,65 ;居民、文教区 70,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72 ;交通干线通路两侧 75,72 ;铁路干线两侧 80,80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噪声污染,规范和指导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文以城市道路项目为例,讲解环境噪声预测流程、噪声源数据、环境参数、地面效应、遮蔽物参数、接受点及背景噪声的设置,最终输出关心点及高层建筑各楼层噪声值、绘制建筑物外立面及评价范围噪声分布图。
1、环境影响评价涉及两个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HJ 45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Read more
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其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原“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0年为适应环保科研发展的需要,经荆门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2021年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荆门市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荆门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隶属于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路高科集团作为承担公路院经营性资产经营与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构建事企协同创新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进步的平台,是培育孵化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的平台,是公路院面向市场配置资源的平台。
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发布后,环安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系统持续版本迭代,增加新功能,修复旧版本bug,现正式发布V4.1版本。欢迎广大用户下载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