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噪声培训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27日,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过九年的奋斗,评估中心技术力量逐渐增强,是我市唯一的市级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机构。
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〇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指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执行《声环…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铁路噪声污染,我部决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现行法律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义务的规定,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规定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