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是对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GB/T 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噪声污染,规范和指导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